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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筑波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入学金减免解析

时间:2015-9-8  来源:致学澳美  点击次数:2475

日报留学费用对于留学家庭来说是一笔较大的开支,但是很多院校都有相关的减免制度,下面为大家介绍日本筑波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入学金减免解析

一、申请条件

1. 因经济原因无法按时交纳学费且成绩优秀者。

2. 入学前一年之内学费负担者死亡或者本人或学费负担者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入学时无法正常交纳学费者。

3. 除此之外,校长认为符合减免标准并在法人规程允许范围之内。

注:符合上述1-3项中的任何一项即可申请减免或缓缴。

二、申请手续

入学金减免及入学金缓缴申请者必须在办理入学手续时提交入学表格中附带的申请书及其他材料。

注:申请入学金减免的同学若申请没有通过或只获得半额减免并希望延期缴付费用,可提交缓缴申请。

三、学费减免

1. 申请期间:申请者请注意,第1期与第2期需分别提交申请。

第1期 (4月至9月的学费)的申请时间:4月下旬起至5月下旬

第1期的详细内容于4月10日起在公告栏刊登并同时在主页公布。

第2期 (10月至翌年3月)学费申请期间:9月下旬至11月上旬(截止日期请参照具体通知)

第2期的详细内容将从8月1日起在公告栏刊登并同时在主页公布。

2. 申请条件: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即可申请。

a.因经济原因而无法交纳学费,且成绩优异者。

b.在学费交纳期之前的6个月内(新生在申请第1期学费减免时,期间为入学前一年以内),因经济支付人死亡而导致无法交纳学费者。

c.在学费交纳期之前的6个月内(新生在申请第1期学费减免时,期间为入学前一年以内),因经济支付人遭受自然灾害而导致无法交纳学费者。

d.在学费交纳期之前的6个月内(新生在申请第1期学费减免时,期间为入学前一年以内),由于经济支付人被解雇或经济支付人因不可避免事由而失业,导致严重经济困难者。

e.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交纳学费者。

f.所在家庭于东日本大震灾中受灾者。

3. 审核标准:以家庭经济条件及学业情况为参考。

4. 申请手续:具体的申请时间等,请参照公告栏处张贴的公开信息。申请学费减免的同学请于各自所属办公室的学生援助与教务部门处领取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后提交所需材料。

四、学费缴纳

1. 申请时间:希望申请学费缓缴或按月分期交付的同学,须分别进行第1期与第2期的申请。

第1期 (4月至9月的学费)的申请时间:4月中旬起至下旬

第2期 (10月至3月的学费)的申请时间:9月下旬起至10月上旬

2. 申请条件:由于经济原因而无法按时交纳学费者

3. 申请手续:申请学费缓缴或按月分期缴付的同学,请从学校主页上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完成填写后提交至相应的各区域支援室学生援助・教务负责人处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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